新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于今年6月5日起正式施行。新法对夜间施工、机动车轰鸣疾驶、娱乐健身音响音量大、邻居宠物噪声扰民等问题均作出了相关规定,为居民摆脱噪声困扰提供了新的法律依据。
这些现象也界定为噪声污染:
与废止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相比,“新噪声法”重新界定噪声污染内涵,针对有些产生噪声的领域没有噪声排放标准的情况,在“超标+扰民”基础上,将“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产生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界定为噪声污染。
鼓励社区自治管理:
根据规定,国务院生态环境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和排放标准,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划定标准的适用区域,以此做到由上到下,因地制宜,精准防治。同时,“新噪声法”增加了自治管理的规定,例如鼓励业委会、物业服务人员通过制定管理规约等形式,约定本社区噪声污染防治要求,由业主共同遵守。
聚焦噪声扰民难点,保障安宁和谐环境:
“新噪声法”针对市民群众关切的娱乐场所噪声扰民、机动车炸街、广场舞等问题均提供了解决措施。其中,明确禁止酒吧等商业场所噪声扰民,同时要求文化娱乐、体育、餐饮等场所的经营管理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并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